一、毕业待遇
毕业生进入工作岗位后,按国务院有关规定享受国家高校毕业生同等待遇
二、 就业保障措施
实行“校长主抓就业工作”的思路,成立了由教育专家、学者、人力资源专家、用人单位组成的“就业指导委员会”、“首都大学生职业规划研究所”、“首都大学生职业规划俱乐部”,主要开展学生就业培训、就业指导、就业推荐和跟踪服务等工作。学院与国家人事及劳动部门、中国人才网、北京市人事局、北京市总工会人才服务中心、北京市各大国有、民营、外资企业和艺术团体建立了密切的合作关系。学院定期举办大型毕业生招聘会,毕业生可与用人单位面对面的沟通交流,双向选择。
新生入学后,即与学生签订就业推荐协议,毕业后学院负责推荐工作。学院还积极探索校企合作,部分专业实行“订单式”培养模式,构建“学生-院校-就业单位”三级就业工作网络。
三、就业联盟单位
中央电视台、中国建设银行、IBM中国有限公司、新浪网、前程无忧公司、美国爱克赛电源公司、美能达数码公司、摩托罗拉(中国)电子有限公司、朗讯科技(中国)有限公司、美国EMC公司、佳能(中国)有限公司、清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、北京清华万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东软集团、诺基亚(中国)投资有限公司、日立(中国)有限公司、三星电子株式会社、神州数码(中国)有限公司、长城计算机集团、清华紫光股份有限公司、LG电子(中国)有限公司、飞利浦电子(上海)有限公司、搜狐网、北京瑞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、中国惠普(HP)有限公司、戴尔(中国)公司、西门子(中国)有限公司、松下电器(中国)有限公司、北大方正电子有限公司 、TCL电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。